(10分06秒处字幕误植,应是马丁路德。)
神化教义简说
近代西方神学界对于神化教义(doctrine of Deification)的误解与排斥,可以追朔自十九世纪末著名的历史学家哈纳克(Adolf von Harnack),他认为神化教义根本是源于奥秘的邪教,因而终将被人唾弃 。(注1)这表达了西方神学界在整个二十世纪,对于「神化教义」的认识和研究都带着负面的态度。
然而,这情形在第二十一世纪初叶有了重大的转变。当代圣经学者诺门.拉索(Norman Russell)着有,《希腊教父传统中的神化教义》(注2) ,这本书是目前英语世界研究神化教义的权威工具书。拉索(Russell)指出,仅仅十年前,这个词在标准的神学手册里几乎不占任何重要地位,它是个只有修士和研究教父的学者们熟悉的专门术语。但如今,theosis 已经成为总结整个救恩之经纶的常见表述。然而,这种神化教义研究的复兴尚未出现在华语神学界中,反之,因着几位神学家的误解,或对于自身所处之神学传统的无知,神化教义被恶意地扭曲为异端。
华语世界中,王埃布尔、周复初二位学者合译的,《神的同工,希腊正教的THEOSIS的思想》(原著者Norman Russell),其中一个段落的标题为,Theosis在神圣经纶中的地位。文中提到,神化并非一件我们可称之为神学「拼凑品」的东西,以加在一套个人构建起来的信仰体系上,它具有一种结构上的重要性,决定我们对救恩的完整认识。教父们用后来所熟知的「交换公式」表达这一点。爱任纽说,神的儿子「成为我们所是的,为要我们成为祂自己所是的」(Against Heresies 5 ,pref.);亚他那修说,「祂成为人,使我们能成为神」(On the Incarnation 54);拿先斯的贵格利说,「让我们成为如基督所是的,既然基督已成为如我们所是的;让我们为祂的缘故成为神,既然祂为我们的缘故已成为人」(Oration 1.5);女撒的贵格利说,「话成了肉体为要借着成为我们所是的,祂可以使我们成为祂所是的」(Refutations 11);奥古斯丁说,「神的儿子成为人子,为了祂能使人的众子成为神的众子」(Mainz sermons 13.1);守道者马克西母说,「神和人互为典范,神如何为着人借着爱降生为人,人也如何能够借着爱,神化成为神」(Ambigua 10) 。(注3)
不仅早期教父有诸多神化的论述,宗教改革后的相关神学发展以路德和加尔文为例,都有关于神化的论述。路德的讲章曾经题到:『受恩典帮助的人不再仅仅是人而已;神的恩典赐予他神的形像并神化了他,以致圣经也称他为『神』和『神的儿子』。』 (注4)『正如神的话成了肉身,所以肉身成为话也是必须的。话成了肉身,正是为了叫肉身能成为话。换言之,神成为人,为叫人能成为神。所以,刚强的成为软弱的,为叫软弱的能成为刚强的。话穿上了我们的形像和样式。』 (注5)作为归正神学代表人物的加尔文(Jean Calvin,1509-1564)在他彼得后书一章4节的解经中说到:「让我们这么说,福音的总结就是,至终将我们模成神的形像,或者我们能够说,神化我们」。 (注6)
李常受弟兄引用并解释早期的教父所论的「成为神」(deification),特别强调,这辞形容信徒有分于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性情,却无分于神格。我们人需要成为神,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为像神一样,但说我们在神的神格上成为与神一样乃是极大的异端。 李氏还进一步将亚他那修的著名的陈述:「神成为人,为要使人成为神」,加以更详确的解释为「神成为人,为要使人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,而不是在神格上,成为神」。这样准确又谨慎的发表,为了达到阐明神化这真理的目的,同时能防堵异端思想扭曲神化的真理。
注1. Adorf von Harnack, History of Dogma, 7 vols. Trans. N. Buchanan. London: Williams & Norgate(1896–9: ii. 10, 318), cited from Norman Russell, The Doctrine of Deification in the Greek Patristic Tradition. Oxford: 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2004, p. 3.
注2 Norman Russell, The Doctrine of Deification in the Greek Patristic Tradition. Oxford: 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2004. 诺门‧拉索着,谢仁寿、周复初译,《希腊教父传统中的神化教义》,新北市:圣经资源中心,2014年。
注3 诺门・拉索(Norman Russell)着,王埃布尔、周复初译。《神的同工—希腊正教的THEOSIS的思想》。台北: 以琳。2014年。(原著出版年:2009)
注4 WA 2, 247-248, LW 51, 58. (WA 是Weimarer Ausgabe的简称, 是路德著作的德文和拉丁文版本; LW 是Luther s Works 的简称,是路德著作的英文译本。)
注5 WA 1, 28, 25-32.
注6 “Let us then mark, that the end of the gospel is, to render us eventually conformable to God, and, if we may so speak, to deify us.”
https://www.studylight.org/commentari…
注7 李常受,基督徒的生活,台湾福音书房,1994,页167。
Source:https://youtu.be/C-8eurklWW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