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六二年十二月,主僕李常受弟兄和兩位弟兄同心合意的禱告了二十一天,每天四小時,接著有十天的特會,講到『包羅萬有的基督』,如此開始了主恢復在美國的行動。這次聚集中,弟兄們多次題到這個見證,加強我們看見禱告與主行動的關係。
信息第一篇是對於禱告的基本認識。禱告的意義,不是外面的求討,而是人在靈裏和神接觸,並吸取神自己;禱告的原則,是必須神的子民禱告,神纔肯興起作工。而禱告聚會則是執行召會禱告的職事。
第二篇指明要有真實的禱告,我們就要成為禱告的人。在主耶穌身上,我們看見一個禱告之人的純淨榜樣。在行完食飽五千人的神蹟後、在變化山上、在選立門徒前,主都向神禱告,不住活在神的同在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