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地方教會法律訴訟的親身見證—王生台弟兄

過去二十多年來,有些基督徒一直對地方教會在八○年代的訴訟官司有誤會,認為這是李常受不願意背十字架、違背了哥林多前書第六章的教訓、去了外邦人的法院控告弟兄,最後還令被告的組織破產。這個誤會使李常受和地方教會被扣上了喜好法律訴訟的帽子,並使一些基督徒不諒解。有些人還以此惡意中傷、汙衊地方教會。 全文